全省各高校图书馆:
为表彰在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馆员,树立先进典型,激励全省高校图书馆工作者立足岗位、锐意进取,更好地服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社会需求。经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:山东省高校图工委)研究决定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山东省高校图书馆优秀馆员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在岗在编工作人员。
2.在所属高校图书馆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作风正派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,工作考核成绩突出,无违纪违法记录。
2.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服务意识强,乐于奉献。在工作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推动科学决策与民主管理进程。
3.具备开拓创新意识和务实担当精神,以身作则,团结同事,能够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,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4.在服务、管理、科研等工作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。近五年内,获得过馆级及以上行政或业务类表彰,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或专业成果。
5.积极参与图书馆学会、高校图工委及图情学界相关活动,在促进馆际协作、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作出实际贡献。
三、评选名额
1.各高校图书馆按本馆在岗在编人员的1%推荐上报,向上取整确定名额。
2.本次全省高校图书馆优秀馆员评选不超过20人。
四、推荐办法和评选程序
1.各高校图书馆负责本馆的评选、审核工作,并签署推荐意见。各高校图书馆及被推荐候选人,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在评选过程中,如发现或被举报弄虚作假者,将被取消评选资格。
2.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,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(获奖证书、项目结项/立项证书、论著论文等),报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。
3.所有上报材料均以PDF格式呈现,推荐表命名“XX学校图书馆+姓名推荐表”,支撑材料命名“XX学校图书馆+姓名支撑材料”,切勿发送图片及视频。邮件标题请注明“XX学校图书馆优秀馆员申报”。
4.山东省高校图工委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最终名单。
五、报送方式
推荐材料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:00前报送至山东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邮箱:sdtgw@email.sdu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
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
2025年11月10日